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继续解放思想,树立科学发展新观念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率先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创造了体制机制先发优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发挥了排头兵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科学发展新时代,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东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探索科学发展模式、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贡献。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新观念,坚决突破影响科学发展的思维定势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闯出一条科学发展的新路,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一)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从片面追求总量和速度的观念中解放出来。科学发展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发展是第一要义,发展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的规定性,确立发展的科学内涵。实践科学发展观,要克服仅用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衡量发展的观念,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针对性。
(二)必须全面把握现代化的综合价值取向,从单一的经济价值取向中解放出来。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在内的全面发展过程。实现现代化,不仅要建设物质文明,还要建设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和谐社会。要改变把发展经济作为唯一工作任务、把物质富裕作为现代化最高价值取向的片面认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和社会发展,全面实现现代化。
(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重物轻人”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发展经济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基础,人的全面发展才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根本动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破除重生产轻生活、重发展轻环境、“重物轻人”的观念,加强人文关怀,坚持做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必须创新发展模式,从粗放型的发展路径中解放出来。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和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与粗放型增长相适应的某些发展路径和思想观念,随着发展阶段和形势的变化,有的已经成为影响科学发展的障碍。忽视资源环境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要改变对传统工业化模式的依赖,尊重自然规律、科学规律和经济规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五)必须发扬积极进取精神,从小富即安的思想中解放出来。改革开放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主义,重构了社会利益格局,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但既有的利益格局和小富即安、自满自足的思想,也削弱了一部分人改革创新的进取精神。要勇于自我变革,主动调整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自觉打破狭隘的利益格局,强化忧患意识,克服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的思想,增强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的新动力。
(六)必须树立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从过分依赖地缘优势及习惯于在本行政区域配置资源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广东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地缘优势和市场经济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但面向未来,增创我省发展新优势,要以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谋划发展,把握经济全球化发展新趋势,统筹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七)必须增强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责任感,从先富帮后富责任意识不强的被动状态中解放出来。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制度安排和相对发达地区的政治责任。没有欠发达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小康,没有欠发达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省的现代化。要把促进协调发展、共同富裕,作为检验广东能否实现科学发展和考验各级党委、政府能力的重要标准,增强先富帮后富的政治责任意识,发挥制度优势,促进区域互动协调发展,实现全省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八)必须认清民主法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保障,从不重视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意识中解放出来。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基石。人民群众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体和受益者,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民主权利,加快制定促进科学发展的法规,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人民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科学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和社会共同意志,确保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
上述新观念,是全省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重要成果,也是我省今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基础。当前,解放思想已经成为广东的主旋律,解放思想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实践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要坚持求真务实,积极推动将解放思想形成的共识,转化成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全过程。
二、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总体要求和战略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解放思想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提高国际竞争力,切实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切实提升民生质量,切实增强文化软实力,切实建立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二)战略目标。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
力争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基本建立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走出一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相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全面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基本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全面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中国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亚洲发达的城市区域。
——基本实现以人为本的和谐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基本建成平安和谐广东。
——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相协调,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城乡区域基本实现协调发展,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宜居城乡建设呈现新面貌,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基本形成统筹兼顾的新机制。科学发展的若干重大关系基本理顺,统筹兼顾的利益协调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科学运筹、兼顾各方的工作格局得以确立。
(三)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坚持相信群众,遵循规律;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三、树立世界眼光,提升国际竞争力
大力推进经济国际化,抢抓经济全球化发展新机遇,加快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
(一)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勇当参与国际竞争的先锋。遵循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与国际产业分工变动规律,把握新一轮国际产业调整和转移的机遇,统筹省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提升广东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适应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增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充分借鉴香港的国际化经验,以加强粤港澳合作为纽带,在外经贸发展方式、区域经贸合作及“引进来”、“走出去”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拓展我省自主参与全球生产、流通、分配的途径,推动重点产业和商贸领域的国际合作,改变在国际产业链中处于低端的格局。
(二)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区,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以互利共赢、平等协商为原则,创新合作思路和方式,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全面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加大CEPA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力度,深化粤港澳产业转型升级合作。发挥港澳在我省产业优化升级中的桥梁作用,将港澳与广东的优势相结合,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提高我省的国际竞争力。推进粤港澳金融合作与创新,建立更紧密的区域金融协调与合作机制。加强三地空间和城市群的发展规划协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口岸查验模式改革,促进粤港澳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全面交流合作,实现三地人员、资金、货物、信息等要素便捷流动。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港澳周边城市在粤港澳合作中的先导作用。
(三)创新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方式,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推动对外经济贸易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上游拓展,向下游延伸,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增加国内采购和深加工结转业务,扩大产品内销,带动国内配套产业发展。加快工业制成品向中高端转型,逐步提高服务贸易比重。对外贸易要坚持以质取胜,调整优化进出口结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主动承接新一轮国际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积极吸引世界500强及国内有关行业的百强企业把技术水平更高、附加值更大的产品和项目落户广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境外加工贸易和合作开发资源,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完善鼓励政策和协调机制,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实施国际产业、跨国公司、开放人才培育工程,支持广东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国际市场,支持一批企业发展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的跨国经营企业。推动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四)以加强东盟合作为重点,推进区域经贸合作。按照合作共赢、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政府定期会晤机制和民间交流合作机制,推进与东盟贸易、资源开发、工程承包深度合作。扩大我省优势特色产品对东盟出口,鼓励企业到东盟投资办厂。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挥广东在泛珠三角区域与东盟合作中的桥梁作用。扩大粤台经贸交流,推动粤台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和物流业等合作。
四、大力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制造与创造相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相配套,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努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建立既与世界接轨又有广东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加快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切实转变重制造轻服务的观念,把现代服务业培育成主导产业。重点发展金融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外包服务业、商务会展业、文化创意产业和总部经济等。加快建设金融强省,构建区域金融中心,发展壮大信贷、资本、保险市场和地方龙头金融企业。重点建设一批枢纽型现代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汽车、钢铁、石化和船舶制造等产业,重点建设重大成套和技术装备制造基地。优先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节能与新能源、海洋生物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制定加快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二)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制定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实施自主创新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打造一批抢占产业技术竞争制高点的跨国大型企业,鼓励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制订行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创新思路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强有广东优势的支撑自主创新的基础研究。深化省部产学研合作,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企业科技平台建设。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新体系,建设粤港澳联合创新基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实现从知识产权大省向知识产权强省跨越。构建社会化、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探索建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完善风险投资的体制机制,发挥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作用。加强自主创新地方法规体系建设,修订《广东省促进科技进步条例》,制订《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条例》,制订并定期考核公布广东创新指数。
(三)打造数字广东,占领经济社会发展制高点。加快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政务、商务、生产、生活等领域的信息化,促进信息产业、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信息环境全面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全面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产业优势,推进产品开发、设计及生产过程的信息化与自动化。实施装备制造数字化工程,推进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全力推进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应用。实施网络民生、网络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在线化三大工程和数字家庭普及计划。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加快农村信息化,缩小“数字鸿沟”。支持建设国家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率先推进“物联网”的发展,打造全国电子商务中心。加大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力度,在全国率先推进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打造无线宽带城市群。推广低成本实用通信技术和服务。加强信息化立法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四)加快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广东新一轮发展。高水准制定基础产业发展战略,适度超前规划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优化整合机场、港口建设,大力兴建轻轨、铁路、高速公路、航运、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工程,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资源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优化广东的投资环境,吸引要素资源特别是优势资源向广东聚集。
五、实施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战略,构建区域城乡互动协调发展新格局
推动由按行政区域配置资源向按经济区域配置资源转变,优化发展中部,振兴发展东部,开拓发展西部,扶持发展北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走出一条有广东特色的统筹区域城乡发展的新路子。
(一)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促进区域互动发展。按照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理念,珠三角重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全球高技术产业研发制造和新兴产业创业基地,国际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区域性金融、会展、航运、物流和贸易中心。东西两翼地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临港工业、装备制造业和旅游业。粤北山区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积极发展特色优势制造业和资源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优先发展生态旅游业,建设生态保护区。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区域经济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良性互动格局。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发展沿海、沿江和沿高速公路经济发展带,环珠三角产业转移带,加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在各区域内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完善和落实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挂钩帮扶机制,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建立促进全省区域互动协调发展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区域互动协调发展制度化。
(二)加快推进珠三角经济一体化,提高珠三角区域辐射引领能力。创新珠三角合作协调机制,探索用城市联盟等方式,推动珠三角区域合作向制度化方向发展,实现有序竞争,共赢发展。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广州要成为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国际商务会展中心、亚洲物流中心、国内先进制造业基地、华南科技创新中心;深圳要成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创新型城市,成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化城市。提高珠三角城市化水平,规划建设珠三角大都市圈,打造亚洲发达的城市群。统筹区域发展重点,科学引导产业布局。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分工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增进互利共赢,推进城市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一体化,推动同城化发展,进一步增强珠三角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全省经济发展发挥引擎作用,增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动力。出台推进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的相关政策。
(三)“腾笼换鸟、造林引凤”,促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加快珠三角低端产业转移,腾出发展空间,创造优良发展环境和产业配套环境,吸引承接高端产业和人才。加强规划引导,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劳动力布局。提高珠三角产业准入标准,制定珠三角淘汰类、限制类和鼓励发展类的产业政策。省财政加大对双转移的投入力度。继续扶持建设东西两翼及山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在已认定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基础上,重点建设1-2个大型产业转移园区。加强转移就业的公共服务,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定优秀进城务工农民入户政策,促进农业人口合理有序转移。
(四)创新发展战略和扶持方式,实现东西北地区发展重点突破。东西北地区之间和区域内部,要实行非均衡协调发展,提高人口和产业的集聚度,实现重点突破。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城市规模,增强城市实力,以城市发展带动区域发展。做大做强专业镇,做大块状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要创新扶持方式,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要从单纯扶持经济增长向同时扶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缩小生活水平差距转变。改革重点扶持机制,采取竞争扶持方式,调动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完善激励型财政政策,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山洽会”合作机制,扩大合作领域。加大东西北地区交通、能源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创造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良好硬、软环境。加大东西北地区干部培训和交流力度。
(五)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的要求,逐步建立广覆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行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加快推进农田适度规模经营、有序推进农民向城镇转移,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探索建立政府补贴的农业保险体系。鼓励各地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探索,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实施“万村百镇”整治工程,治理村镇环境卫生。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积极发展特色、效益和生态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制定和实行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等的转移支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标准化改造、农村水利工程和农村环境卫生等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在佛山、东莞、中山等市以及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六、以打造宜居城乡为载体,建设美好家园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造宜居广东,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
(一)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建设优美城乡环境。统筹规划城乡空间布局,建立全省空间规划协调机制,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的空间规划体系,逐步推进“三规合一”。实现规划全覆盖,由城市延伸到镇村,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环境保护、卫生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城市建设要突出特色,保护具有区域特色民族风格和历史文化内涵的城乡建筑。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优化用地布局,节约集约土地,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地以及城市交通、供水、供电、供气和通讯的管理,加强城市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青山、绿水、蓝天是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标志。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严格实施环保规划,全面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大珠三角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协调联动治理灰霾天气,加强东西两翼沿海地区重大产业发展的污染控制,构筑山区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以森林、土壤、水、大气为重点,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建设省立(生态)公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对生态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力度。加强地表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生态敏感区的保护。设立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抓好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9年底前珠三角地区的中心镇、东西两翼和山区的县城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快建立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防治体系,粤港澳共建绿色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加大珠三角污染和高耗能行业污染的防治力度,防止污染向山区和农村转移。构建环境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流域、区域污染治理联防联治机制。建立和完善流域、区域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三)加强节能减排,营造优质洁净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乡必须节约能源资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制订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水能、海洋能、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新能源。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实行节能减排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建立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制度,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推行节能节地减排工作排名制度。
(四)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提升优美环境建设水平。以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开展“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带动、科学考核、动态管理等手段,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氛围。努力在全省建设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宜居城市、城镇和村庄。
七、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重点,全面提升民生质量
坚持民生为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实现幸福安康,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一)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争到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总收入比2007年翻一番。全面建立与经济发展及物价增长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快最低工资标准法制化进程。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职工薪酬制度,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收入福利水平。构建创业服务平台,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涉农补贴到户政策,强化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调节地区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差距。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建立收入分配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快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网。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政策体系,促进社会福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财政补助、国有资产收益划转等多渠道社保资金筹集方式。改革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办法,强化富裕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的责任机制。2009年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省内无障碍转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全面推进城镇基本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加快实现全民医保。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健全以低保和救灾救济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以优抚和退役士兵安置为重点的优抚安置,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主的社会福利服务三大保障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低保标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依法落实农村“五保”、城镇“三无”救济对象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的政策。提高贫困线标准,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加快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创新社会福利服务管理体制,率先建立社会工作职业制度,拓展社会志愿服务,大力扶持和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全面提升我省社会福利的整体水平。
(三)切实解决住房、医疗和教育等突出民生问题。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加快完成农村危房和泥砖(茅草)房改造。加快生存环境恶劣的边远山区、贫困地区人口的搬迁安置工作。加快建设廉租房、引导开发中低价商品房,逐步解决和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深化货币分房制度改革。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和乡镇医疗机构建设。改革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医疗价格管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作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医疗卫生事业。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政策。加快推进农村改水工程,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调整人口结构。确保粮食安全。
八、全面提高公民素质,提升文化软实力
大力推动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引领力和竞争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提升软实力保障我省综合实力的持续增强。
(一)着力塑造新时期广东人文精神,努力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岭南特色文化,加强现代公民素质教育,以提高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培育创业、创新、诚信精神,打造具有时代特征的新时期广东人精神。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发展人文社会科学,推进思想理论文化创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促进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展和谐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培育文明风尚,激发广大群众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工作热忱和社会责任感。
(二)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打造人力资源强省。增强软实力必须以深化教育改革和提高人的教育水平为重点。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全面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到2011年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壮大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优化高等学校结构与布局,实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保持高等教育规模合理增长,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农村教师保障机制,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推进粤港澳合作办学,加强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提高教育国际化程度。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三)推进文化创新,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提升软实力的重要载体。要突破体制障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实施文化精品战略,鼓励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培育重点文化项目和骨干企业,推动我省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建设一批文化强市、强县。推进珠三角与港澳三地创意产业合作发展。以数字出版和创意产业为抓手,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保护岭南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有特色的现代岭南文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国家级文化保护区。加强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推动岭南文化走向世界,提升广东文化形象及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四)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惠及人民群众的基层文化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基础。制定公共文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社区和农家书屋等工程,使公共文化设施覆盖街、社区和镇、村,让人民群众就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提高文化资源利用效能,重点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创新文化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加大普通话推广力度。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
(五)倡导向学崇文新风尚,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树立全民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社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培养学习兴趣和习惯,带头学习,终身学习,发挥表率作用。建立带薪学习培训制度,鼓励、支持干部职工业余学习。创新学习形式,建立学习制度,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大力推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普及,在全社会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形成热爱学习、崇尚知识的良好氛围,使南粤大地成为创新文化的一个重要策源地。
九、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扩大人民民主,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努力营造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环境。
(一)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政务公开、民意反馈、社会评议、信访接洽、投诉申诉等制度,依法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理性地表达诉求。大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建立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重大决策、决定要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促进科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建立法规多元起草机制。在加快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法律权威。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实行行政问责制,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推进“阳光用权”。坚持严格执法,推进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
(三)深化改革,加快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形成市场配置资源、企业自主发展、政府科学调控的良好格局。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等为重点,统筹经济和社会事业改革。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支出重点向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民生保障等倾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资产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基础产业和关键领域聚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强做大民营经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标准和做事规则。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组织协调和公民参与的公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营造优良的软环境。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立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全省范围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评机关、评政风等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的作用,善于运用社会资源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信访、调解、综治相结合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推进“平安广东”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不断完善严打整治、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创新治安管理与城市管理、市场管理、行业管理等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新模式,标本兼治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建立社会管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加强社会人、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社会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和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开放条件下抗御重大自然灾害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加强领导,落实推动科学发展的组织保障
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建设,打造一支善于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民主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配班子、选干部、用人才的重要标准,让善于科学发展的人上、不善于科学发展的人让、阻碍科学发展的人下。认真组织实施“双百”领导干部人才计划,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选拔培养一批能领导广东科学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加强干部培训,设立“终身教育培训账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创新吸引人才的环境,建设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人才引进,重点引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加强境外省外引才引智,建立刚柔并济的引才机制和高层次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抓基层、打基础,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与服务。党的领导干部要为民、务实、清廉,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注意保护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为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提供坚强后盾,营造宽容、宽松、宽厚的社会氛围。
(二)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核算方法,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和要求转化为可考核的客观指标。科学设计评价指标,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反映民生和社会发展的指标。坚持分类指导,按照都市发展区、优化发展区、重点发展区和生态发展区四个区域类型,对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鼓励从当地实际出发推进科学发展,防止盲目攀比。制定各有侧重、差别化的绩效考核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编制和公布各地区的科学发展指数。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中聘请科学发展监督员,对各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考核情况进行监督。
(三)鼓励先行先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加强领导、分类指导,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破解科学发展难题的改革创新举措,从实际出发,分别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先行试点,努力降低改革风险和改革成本,反对形式主义,提高工作绩效。认真抓好中央确定的我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经济特区要顺应新形势,勇于继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挥改革开放“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广州要努力成为我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深圳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全省各地都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科学发展新路。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把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新的历史使命和伟大事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努力开创广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制定有关行动纲要、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
2008-7-11